親和力的非技術性層次
這一篇是我給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的稿件,刊登於第七十八期。
親和力的非技術性層次
我們在前幾期中,一次又一次地試著釐清「網頁親和力」究竟為何;每一次我們除了對親和力添增一份瞭解外,也連帶地對周遭有關的事情多一份掌握。也因此,我們將逐步邁入更讓人容易忽略、卻更為關鍵之地。因此在這一期當中,所要探討的是更為抽象的非技術性因素。
之所以非技術性因素會更為抽象,乃是由於非技術性因素往往不在網頁設計師或開發者的思考脈絡之中。網際網路是由各種科技所創造出來的場域;在這樣的場域中,決定一切運行基本準則的,不是自然定律,而是這個世界的特有法則⸺原始碼。設計師也好、開發者也好,都藉由原始碼來參與這個世界,讓網際網路持續發展。很自然地,這些原始碼⸺它們所使用的理論、實踐他們所需的技術⸺成為這一行所專注的範疇,甚至要成為這一行的全部。
然而,網路作為人類的工具,目的在於滿足人類的需求,它所能面臨的最大挑戰也同樣地來自人類本身。當多數人還無憂無慮地在網路上自由往返的同時,有些人對於這樣的自由感到不安,對於無法掌控的自由感到焦慮,於是他們把能限制住真實世界的人的那套手腕,渲染到網路世界中⸺更精確來說,是把人類對權利的操控,加諸數不清的原始碼上。
這樣的產物大家並不陌生,正是 DRM。然而一般人所不易發現的,是 DRM 對於親和力所會造成的潛在影響。讀者諸君必須瞭解,DRM 是建立在不信任之上的產物,藉由過度限制合理使用的範圍,來根絕未被預期的內容運用方式。
也因此,現在的網路上出現越來越多:不能被定址的資源、不能被標記的網頁、不能被朗讀的句子、不能被看清楚的文字、不能被指認的內容、不能訴諸其他表現形式的媒體。這些內容都受到了程式的限制,使得它們難以被取用⸺喪失了親和力;它們並非沒得用,也不真的能抵擋有心人士胡作非為,而是讓這一切必須付上龐大的代價:額外的人力成本。
這個代價龐大到足以抵銷一切由網路、由資訊科技所帶來的便利。不是電腦辦不到,而是來自非技術的力量,阻止電腦去辦到。這實在很弔詭。
最近如 EMI、Apple、微軟等大廠,都開始逐漸接受不使用 DRM 的營業模式,這是好事。然而 DRM 只是一種危害親和力的手段而已;類似這樣,會影響親和力的因素還有千千萬萬,包括真實世界中的法律、契約、威脅恫嚇以及其他心靈/情感力量。
當人們連「權利」都當作商品在買賣,原本自然單純的消費被分解成無限多片段,就不再能直接碰觸到內容。播放一次的權利、播放十次的權利、播放給其他人視聽的權利、播放給不特定許多其他人視聽的權利、傳輸的權利、公開傳輸的權利、贈送給其他人的權利、轉賣給其他人的權利、大聲唸出來的權利、抄寫下來的權利、按滑鼠右鍵的權利、複製進線上字典查詢的權利、保存使之不易損毀的權利、列入遺產的權利、讓別人知道有這項內容的權利、讓別人知道你知道有這項內容的權利、決定其他人能夠有哪些權利的權利、能不能決定其他人能夠有哪些權利的權利……每一項都要分別談,實際的內容被包裝在無窮多層的盒子裡,親和力蕩然無存。
當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這麼糟,但是善於此道的既得利益者努力想要調教人們,想要讓人們接受「本來就該把權利分成這麼細,一樣一樣處理」的模式,並運用殺一儆百的手法營造出寒蟬效應。久而久之,人們會變得畏懼做任何不保守的事,而那是非常、非常可惜的。
很久之前我在介紹創用 CC 授權時曾提過所謂的 DRE,試圖用淺顯易懂的方式,表達預先釋出的權利。這大概是近期比較顯著的一項逆轉嘗試,在如履薄冰的環境中圈出一塊受保障的安逸公園,鼓勵人們從事創新應用。然而我們不能祇安於此,覺得這樣就足夠了。設計師必須要明白自己存在的目的、服務的對象,用盡一切手段,做出讓所有人都受益的設計。沒錯,DRE、創用 CC 乃至於這麼抽象層次的考量,也都是親和力的一環。
介紹到此,有些讀者可能又會興起疑惑:對所有的人都會造成影響的,不是可用性嗎?親和力不是祇應該對部分的人造成影響嗎?其中的道理是這樣的,可用性會對所有的人「在同樣的方面」造成影響,親和力卻會對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方面造成影響……我們在此所談論的親和力議題正是如此:每個人都會在某個不同的方面受到影響,而所有的人加起來恰好是全部的人;於是明明看起來祇會影響到局部人的親和力考量,就影響了所有人。
這也就是,為什麼親和力該是設計的一環的原因。也是網頁設計師必須能凌駕原始碼,真正去思考「內容」與「意義」的原因。
身為設計師,不能一味追求視覺呈現;身為開發者,不能祇著重在程式的行為。所有做網頁的,都必須要理解到,內容纔是真正的核心;而如何讓人們能更容易取用內容、如何讓內容更有親和力,這些纔是真正的網頁設計,也是設計師該捍衛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