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無遠弗屆 ⸺ 談網頁內容的親和力
這一篇本來是我在 2004/07/19 時,繳交給數位文化誌的文章,但是編輯覺得不適合刊登,所以我就直接在這裡刊登出來吧。
真正的無遠弗屆 ⸺ 談網頁內容的親和力
網頁親和力的要旨在於確保任何人都有辦法取得妳放在網頁上的媒體內容 ⸺ 無論人們是否遭遇了身體、心理或技術上的障礙,都不會妨礙她們接收妳所釋出的資訊。即便是像 Google 這樣的搜尋引擎,也會特別喜愛更具親和力的網頁。
構成全球資訊網的基礎是超文字標記語言 (HyperText Makeup Language, HTML) ,隨著 HTML 不斷發展,各種標記語法跟屬性也日益複雜,加上各種網頁瀏覽器所能支援的媒體類型、標記語言不斷擴充,於是網路世界裏開始充斥著各式各樣花俏炫麗的網頁。然而,越是花俏誘人的頁面,卻反而可能乏人問津。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許多綺麗的網頁往往使用了大量的視覺元素,或者加上了讓人頭暈目眩的互動效果,可是並非人人都有本錢來承受這些東西。一心追求極致展現的藝術家們,是難以顧及其他人的;當她們讀取自己的網頁時,用的是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手,自己的電腦以超乎任何網路的速度,讀取著自己硬碟中的各種素材,經由自己的網頁瀏覽器,顯示在自己的螢幕上。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有辦法取得如此優渥的資本;所以除了作者以外的觀眾,都祇能享受到略次一等的藝術品副本。如果多數人所享受到的,祇比原本的作品略遜一籌也就罷了;事實是,多數人所能享受到的感官刺激非但差得多,而且這個差距恐怕還超乎妳所能想像的程度。
先來點極端的例子好了。有許多全球資訊網的使用者,在身體上並非徹底健全,她們或許全盲而得仰賴點字顯示器或螢幕朗讀軟體來瀏覽網頁、或許因為弱視而必須把網頁文字調到非常大纔看得清楚、或許有色盲而無法分辨用來標示鏈結的文字色彩變化,或許有肢體障礙而沒辦法使用滑鼠(而祇得用鍵盤或更簡化的按鈕)。對於這些讀者來說,前述華美無比的網頁,將可能變得難以閱讀、難以操控、難以理解,事實上,這類讀者恐怕連這個網頁到底有些甚麼東西都無從得知。
全球資訊網協會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3C) 的主席、同時也是全球資訊網的發明者 Tim Berners-Lee 曾經說過,「網頁的威力在於其無遠弗屆;無論障礙與否皆能取用,乃是必要的觀點 (The power of the Web is in its universality. Access by everyone regardless of disability is an essential aspect.) 」對於全球近七億的身心障礙人口來說,她們也祇要求至少要有辦法「知道」網頁上有些甚麼資訊罷了;她們並不奢求能體驗藝術的洗禮,甚至不苛求資訊的傳播對她們來說得要多有效率,她們要的不過是最起碼的、能夠知道網頁上到底在談論些甚麼罷了。
對於世界上另外幾十億人來說,要花多少時間纔能取得網頁上的資訊,就會是頂重要的事了。有所謂的「網頁 13 秒黃金定律」,不管頻寬變得多大、媒體型態多麼多采多姿,如果某個頁面在 13 秒內沒有辦法載入完成,那麼讀者就會變得不耐煩,轉而瀏覽別的頁面。當物理條件(例如頻寬)不夠好時,讀者往往就會退而球其次,藉由不載入圖片、影像等選項,來在較短的時間內把網頁給整個讀進瀏覽器裏。另外有些地方(尤其是公用電腦)會基於安全性的考量,而禁用某些網頁技術(諸如 JavaScript 或 ActiveX 等)。如果原本的網頁上徹底仰賴這些圖片媒體或網頁技術來呈現網頁內容的話,這時就將難以呈現到讀者眼前。
「網頁親和力」所關注的正是這個議題,目的在於確保各種情況下都還能讓讀者取得網頁資訊。由網頁親和力組織 (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 WAI) 所提倡的網頁內容親和力指導原則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WCAG) 並非死板的符號規則,而是十四條含糊曖昧的方針 ⸺ 它們被刻意以籠統的陳述方式寫出,就是為了要讓人們沒辦法用程式來敷衍過去。
綜觀這十四條指導原則,其實核心概念祇有兩點;首先,網頁的內容應該以多種等價/等效的媒體呈現,這樣纔能保證擁有不同困難的讀者也能夠取得網頁內容,而不會有所遺漏;在眾多不同的媒體中,尤其又以文字最為必要,因為幾乎任何的瀏覽器,包括盲人使用的點字閱讀器、螢幕朗讀器,以及所有面臨頻寬問題或安全性問題而選用的瀏覽器,也都能解讀文字。所以無論提供了多少種不同的媒體,最好也同時提供文字描述的版本。
在這個概念裏還隱藏著另外一個要點,也就是應該要妥善標示媒體內容的詮釋資料 (metadata) 。在許多情況下,各種媒體其實是會被混合陳列的,就算是在祇用文字的版本裏,也有可能混用了不同的語文,然而讀者手中的瀏覽器卻未必能聰明地猜測出作者的意圖,所以作者也應該同時加註各種媒體的詮釋資料,以利瀏覽器解讀。連 Google 搜尋引擎的索引機器人,也得靠這些詮釋資料,以及前面提到的等價媒體,纔能夠剖析頁面內容,正確地建出網頁索引。如果網頁上並沒有做好這些準備,那麼就連搜尋引擎也難以找出網頁裏的訊息。
除了上述的概念外,第二個重要的核心概念是內容的呈現方式應該要清楚、直接而明確。這個概念其實比前一個還要抽象而難以實踐,它說的是就算妳使用自然語言(也就是明確的中文、英文、法文、德文、義大利文等)來撰寫網頁內容,妳也應當盡量使用清楚而具體的語句、簡潔而明確的句法,並且應當在該加上註解的地方加註,標示縮寫與頭文字等。這些是避免有認知理解障礙、或者單純對於網頁內容背景知識認識不足的讀者,無法理解網頁內容。
許多製作網頁多年的人瞧不起網頁親和力,總以為具有親和力的網頁必定枯燥無趣呆板醜陋;然而實際上並非如此,網頁親和力的指導原則並不是要限制網頁藝術家能夠揮灑的筆觸,而是希望在作品完工之際,能再多花點心思加以添補詮釋資料或其他媒體的版本,讓每個細節都盡善盡美,讓更多的人能夠領略這作品的美好。
祇有當一份資訊無論外在條件如何,都能自由地被隨意取用時,纔真的能被稱之為資訊。而這正是網頁親和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