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與噗之後
這是我目前為止給聯合線上數位文化誌的最後一篇文章,刊載於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185743,因為是 2009/03 的稿子,已經相當久遠了,所以大家加減看看就好。
推特(twitter)跟噗浪(plurk)打著「微型部落格」的旗幟,最近越來越紅,佔據了多少人掛網時光,儼然成為當代殺手級網頁服務。然而在推與噗之後,又留下了什麼呢?
筆者在三年前即指出,「所謂的 Web 2.0 文化,也就是惡搞文化;不管是在技術上、社交層次上或法律上,不能讓使用者惡搞的網路服務,就算不上好的 Web 2.0 服務。」Twitter 及 Plurk 正巧先後應證了筆者的看法。目前人們所熟知的 Twitter 及 Plurk 用/玩法,都不全然是當初他們所規劃的樣子了。
舉例來說,使用者並不會堅持祇能在 Twitter 寫「我正在做什麼」,對於 Plurk 的 karma 的認知也不見得是原先設計者所想的「報應」⸺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們從中持續發掘出不同的樂趣與用法,也提供更多社交的材料。Twitter 也好,Plurk 也好,對於這些意料之外並不多做限制,讓使用者樂在惡搞,也成就了 Web 2.0。
這些「微型部落格」在最近幾年格外引起注意的原因之一,在於他們迅速地產生了大量網頁,這些網頁就跟部落格一樣各自有其靜態鏈結,也常常連到其他網頁;而且由於內容很短,讓使用者寫起來如囈語般隨興,所以產出頁面的速度很快就超過了「傳統」的部落格。數量多、更新頻繁、互相連結、靜態網址等,正好切中搜尋引擎的索引偏好,使得他們成為網頁世界中令人無法忽略的存在。
然而認真地重新加以回顧,卻會發現這股浪潮並不如表面上那般堅挺。首先,以網頁服務來說,Twitter 與 Plurk 都是狀況頻仍的網站,維修、資料庫斷線、網站連不上等情事,隔沒多久就會發生個一次。近期所傳出的 Twitter 入侵事件,也證明了這些網站可能充滿著安全瑕疵,無法提供安全無虞的服務。
微型部落格並且喜歡使用「縮短網址」的服務,喜歡到了會強迫執行的地步:不論使用者輸入的內容多短,有網址必縮;網址縮短的同時,讓人不能一眼看出自己會連到哪裡去,也造成一些安全疑慮⸺事實上,的確已經有藉此散播的微型部落格病毒在四處流竄。
若以網路分散性的角度來看,這些微型部落格都是中心化的社群網站,使用者就算能透過 API 而使用多種不同的軟體、平台,終究要在同一個網站上做各種事;一旦這個網站連不上,所有的人就一起再見;一旦這個網站出了意外,所有人的貢獻就一併遭殃;每個使用者就算可以決定自己帳號下的頁面外觀等,終究還是受到整個網站的固有限制。
在從內容來看,微型部落格的氛圍跟傳統部落格並不相同,後者多少會讓人想要有頭有尾地完成什麼,前者則比較不受拘束,簡短的幾個字詞、語句,也能站在網頁舞台上。這兩種運用文字的的方式各有其優劣,但是輕薄短小的文字大量生產出來之後,卻會引起原本未受重視的情況。
第一個情況是,網頁產生的速度又膨脹了數倍,打破了原本搜尋引擎用以評斷網頁重要性的前提假設;因此我們會觀察到這些微型部落格的 Google Rank(或其他搜尋引擎的重要性評比)迅速提高,而後隨著搜尋引擎修正,又降了回來。這是技術遇到人的問題:當人們運用文字的習慣、目的、方式都跟以往不同,相關的程式就得要順應這種變化,做出修正。
第二個情況是,當文字零星片段地呈現時,在法律上的地位就會有所不同。著作權法雖然保障任何著作在完成的那一刻,著作權人即擁有一切法定權利,但是實務上對於「著作」的認定卻不會遍及所有發表在網頁上的內容。舉例來說,任何人都可以在推特上寫下一句「今天好無聊喔」,並由推特的系統,產生出這麼一個祇寫了句「今天好無聊喔」的網頁;然而在正式的法律訴訟當中,要這麼主張這句話的著作權,並不容易。換句話說,法律上不見得會認定這樣的網頁作品,是一份「著作」。
這並不見得是說微型部落格難以受到法律保障,而應該視為現今科技應用對法律的挑戰:法律要如何看待這種著作方式、如何權衡取捨眾人權利,更動遊戲規則以順應時代?在此之前,微型部落格上的內容也會因此受到兩方勢力牽扯,一則是著作內容更容易被挪用、侵犯,另一則是某些意見與精神也將更不受限地,由這種耳語似的管道往四方蔓延。整個問題又邁向另一個層次:法律在此應該扮演核種角色?應該要試圖把這些使用方式納入規範,或者乾脆當做化外之地置之不理,任其自身演變出私有國度的律法?
面對重重難題,不論是科技、法律、人,三個環節都激起了無限漣漪,其中最有趣的,卻又是人們對這些問題的當下反應⸺「那又怎麼樣?」推者仍推,噗者益噗;這裡當掉了就去那裡抱怨,那裡連不上就回這裡咒罵,喃喃自語接連傾倒,「我聽朋友說,朋友的朋友如何如何」式的八卦吸引了更多耳目,是不是真有其事反而就不重要了。
原來,他們從來就不是殺手,而是現代人打發時間的新模式,一如有線電視上百個頻道,電視機前的寂寞靈魂卻是徹夜拿著遙控器,不停地轉台。這裡既沒有救贖,也不是人生旅途的終點;發生了很多事,也跟什麼都沒發生一樣。「過程比結果更重要」的哲學,或許就這樣在本世紀初,以前人所未曾設想過的這種媒介,得到了絕佳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