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瑣碎] 引用不能祇是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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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引用。現在有越來越多的部落格將其內容採用 CC 授權條款,而自 CC 2.0 授權條款起,「標示姓名 (Attribution) 」已成為預設的必備條件;根據 CC 授權條款的實際規定,當妳使用別人採用 CC 授權的作品時,(除非妳另外經過作者同意,否則)就應當:

  1. 在妳使用該作品時,明確標示出其所採用的 CC 授權方式
  2. 按照原作者所指定的方式,標示出原作者

有一些人大概是因為有所誤解之故,當他們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轉貼別人的文章時,僅祇有對原來的文章網址送出 TrackBack 通告,而沒有加上任何的標示或註解,甚至連該文是轉載或引用來的都沒有標示,這樣其實是完全沒有遵照 CC 的規定的。

我自己會不定期地檢查我自己部落格上所收到的引用通告,所以我知道這種事情其實還挺常發生的……例如 imslime 最近就轉載了我的一篇《飛鴿傳書通訊協定》,她就沒有任何的註記,僅祇是遞送了一份引用通告而已。雖然這種事情一再地發生,不過我總覺得自己也從來沒有仔細解釋過,倘若一開始就嚴以律人,未免有點,嗯,不教而罰謂之殺的感覺。而已。雖然這種事情一再地發生,不過我總覺得自己也從來沒有仔細解釋過,倘若一開始就嚴以律人,未免有點,嗯,不教而殺謂之虐的感覺。

我想 CC 的精神就是以善意換取善意(這是豬頭皮說的),我寫過的東西還是一樣歡迎大家拿去加以利用,妳要貼在自己的部落格、個人板還是甚麼地方都行,祇有兩個小小的要求:

  1. 註明一下出處:該文的靜態鏈結Jedi's BLOG (http://Jedi.org/blog/) 或 Jedi <JediLin@Gmail.com>
  2. 註明一下我所採用的授權方式: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當然啦,如果妳拿去做衍生著作,請使用相同的授權方式;如果妳要拿去賣錢或從事商業利用,則請先跟我聯繫。

jed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