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瑣碎] 出版品分級

私以為出版品應該分級,但是卻得在分級標準清楚且合理的情況下分級。

舉例來說,我實在不能明白為什麼陪伴大家度過童年的「小叮噹大魔境」是限制級,而「淫獸學園」卻是輔導級。或許這意味著小睡睡長輩所言不虛:「淫獸才是好影片! 輔導級! 爸媽需要在一旁教導! 」

日前即將上路的新聞局「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辦法」正要為此揮下大刀,把大量的小說及漫畫(對,電視節目、報章雜誌等尚未受這波行動影響)列為限制級,限制 18 歲以下不得觀賞。由小說頻道網站上的討論妳可以發現,即便對於書本出版品,有關單位的分級認定標準仍莫衷一是;例如《水滸傳》、《西遊記》、《聖經》為「文學作品」,所以即使內容充斥亂倫暴力色情等,也不受管束;然而金庸的武俠小說則將可能被歸類成限制級作品。換而言之,就是金庸小說不算文學作品就是了。

這項行動係由行政院新聞局授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然而此刻 (2004/11/23) ⸺距離實行日期僅剩一週⸺我們仍然無法在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的網站 上,取得詳細分級的書單,實在讓人很懷疑此舉的公正性。

不僅如此,明年七月起新聞局也將強制推動網站分級。有趣的地方在於新聞局祇能管網域名稱為 .tw 結尾的網站,這意味著 PChome Online (pchome.com.tw) 會受此制度影響,而聯合新聞網 (udn.com) 、 Yahoo! 奇摩 (tw.yahoo.com) 、蕃薯藤 (yam.com) 、中華電信 (hinet.net) 等網站則不受影響。

眾所皆知申請 .com.tw.org.tw.net.tw 等網域名稱遠比申請 .com.org.net 等網域名稱還要困難(因為要出示各種文件),而且年費也比較昂貴;現在 .tw 網域名稱的網站又要多一層管理與限制,實在是讓人看不出來為什麼要讓 TWNIC 賺這筆錢……對了, TWNIC (twnic.net) 自己也是不受此條例限制的呢。

反正這樣的規定不會影響到我,我當年因為無法提出內政部人民團體證書,所以無緣申請 .org.tw 網域名稱,所以祇好註冊了一堆比較便宜的 .org 網域名稱,大概也要算因禍得福了(嗎?)

再強調一次,我覺得分級是好的、是對的;但是用沒有標準可言的恐嚇手段來強迫要求,這跟日前有女性遊客返國時在海關被強迫脫衣搜身的暴舉,又有甚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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