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以為出版品應該分級,但是卻得在分級標準清楚且合理的情況下分級。
舉例來說,我實在不能明白為什麼陪伴大家度過童年的「小叮噹大魔境」是限制級,而「淫獸學園」卻是輔導級。或許這意味著小睡睡長輩所言不虛:「淫獸才是好影片! 輔導級! 爸媽需要在一旁教導! 」
日前即將上路的新聞局「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辦法」正要為此揮下大刀,把大量的小說及漫畫(對,電視節目、報章雜誌等尚未受這波行動影響)列為限制級,限制 18 歲以下不得觀賞。由小說頻道網站上的討論妳可以發現,即便對於書本出版品,有關單位的分級認定標準仍莫衷一是;例如《水滸傳》、《西遊記》、《聖經》為「文學作品」,所以即使內容充斥亂倫暴力色情等,也不受管束;然而金庸的武俠小說則將可能被歸類成限制級作品。換而言之,就是金庸小說不算文學作品就是了。
這項行動係由行政院新聞局授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然而此刻 (2004/11/23) ──距離實行日期僅剩一週──我們仍然無法在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的網站 上,取得詳細分級的書單,實在讓人很懷疑此舉的公正性。
不僅如此,明年七月起新聞局也將強制推動網站分級。有趣的地方在於新聞局祇能管網域名稱為 .tw 結尾的網站,這意味著 PChome Online (pchome.com.tw) 會受此制度影響,而聯合新聞網 (udn.com) 、 Yahoo! 奇摩 (tw.yahoo.com) 、蕃薯藤 (yam.com) 、中華電信 (hinet.net) 等網站則不受影響。
眾所皆知申請 .com.tw 、 .org.tw 、 .net.tw 等網域名稱遠比申請 .com 、 .org 、 .net 等網域名稱還要困難(因為要出示各種文件),而且年費也比較昂貴;現在 .tw 網域名稱的網站又要多一層管理與限制,實在是讓人看不出來為什麼要讓 TWNIC 賺這筆錢……對了, TWNIC (twnic.net) 自己也是不受此條例限制的呢。
反正這樣的規定不會影響到我,我當年因為無法提出內政部人民團體證書,所以無緣申請 .org.tw 網域名稱,所以祇好註冊了一堆比較便宜的 .org 網域名稱,大概也要算因禍得福了(嗎?)
再強調一次,我覺得分級是好的、是對的;但是用沒有標準可言的恐嚇手段來強迫要求,這跟日前有女性遊客返國時在海關被強迫脫衣搜身的暴舉,又有甚麼不同?
由 Jedi 於 November 23, 2004 11:30 AM 所發表小叮噹大雄的恐龍 級別:普遍級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765
小叮噹大魔境 級別:限制級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766
小叮噹宇宙開拓史 級別:普遍級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767
小叮噹海底鬼岩城 級別:普遍級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768
我想,是不是有可能是大魔域網頁寫錯了呀?
可是我也被這個嚇到了
下級生2-3 級別:普遍級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764
這個只是普通的戀愛小故事嗎?
這邊大概提一下上面寫到 '應該列為限制級' 的影片.
淫獸學園在上面送審的是 EX 這個系列, 若是將性愛的部分忽略掉的話, 只會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愛情故事劇本.
若是新潮社當初送審的有處理(或許是完全剪掉)過激的部分, 那被列在輔導級, 其實挺正常的.
至於淫獸學園其他的幾個系列, 沒列為限制級的話那就真的很奇怪了....
當年首華卡通頻道有播過 Twin Angel(有好幾個翻譯, 聖獸傳 聖戰天使...etc), 就是把過激的部分全部剪掉, 變成非常奇怪的普通級影片,
當然, 實在是看不下去.... 剪掉的才是這系列的重點啊啊啊啊啊~~~~
下級生的遊戲是 18 禁沒錯, 可是動畫版本是全年齡的普通級, 這是要說明白的,
不要被 X 級生這類型的名稱誤導, 認為這些應該都是限制級的啊啊啊~~~~~
下級生當然不是普通的戀愛小故事。
這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就是之前被許多 ACG 的團體抗議歧視 ACG 的團體的轉換(就是同一群人,然後一直換名稱),每年都選出一堆不知所云的「優良動畫作品」的團體。
這群人是不會看網路上面的抗議的,要是他們還有一點「風骨」的話,早就該自己放棄這種幫別人評定等級的這種「評議」動作,他們只剩下「傲慢」,自以為學富五車,身負重責大任,認真扮演讓知情的人笑掉大牙的悲劇型角色。
直接寫信去行政院、新聞局、總統府去指出不合理跟要求停止授權比較快。這群冬烘學者在自己的領域內繼續喝酒吹噓就好,不要隨便撈過界。
要不要找幾個團體來召開記者會公開播放「限制級」的小叮噹大魔域跟「普遍級」的下級生? XD
我猜在現在應該是蠻具有話題性的? XD
由 Keric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4 05:05 PM睡大... 下級生如果每一個單元當然是普通級的戀愛小故事沒錯。 XD
不過有趣的一點就是,他每個單元攻略的都是不同的角色啊!! XD
按照某基金會的標準這應該是有違善良風俗的。 XD
不過也許這些人認為男性三妻四妾在善良風俗可接受的範圍內,反正男人錢多女人多好像是理所當然的。就跟最近某影星老公外遇劈腿,結果居然一堆人不是撻伐她老公而是說她太專注事業冷落了老公一樣。
這都是某種價值觀下的產物。不過這群人我有抗議過幾次了,看起來他們是完全不收信的。
由 Keric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4 05:19 PM所以這時候我只希望上面說一套,下面做一套…
據我所知,台北的店家比較多會在你購買限制級刊物時要求出示身份證件的。
不過其他地方的店家就…=w=
所以說這世界上需要會打混的事務執行人員(?)
由 藏紫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4 08:19 PM為什麼"我"總是會出現在莫名其妙的地方?
看得太順
還以為"我"是列入相關文章的~~
我可不希望被貼上XXX標籤 -.-!
「18禁」 Q_Q
那我就跟可愛的小蘿莉們無緣了 :~~~
(我在扯什麼!?)
看了大伙的迴響,讓我想到一個我同學發生的故事。注意,是我同學喔!不是我本人。
就是在我國中的時候,當時寫真集剛開始流行。
存了幾天的便當錢,就為了去買一本寫真集來看看,做為學術考察。
放學後,抱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到了書店。經過了平時最愛的電腦書,來到了陰暗的角落。回頭看看,有沒有其他的人在注意著我。
嗯,沒人發現我。深深的吸了口氣,頭猛一回,看到書架上,大大小小的木瓜、蜜桃的。
心噗通噗通的跳的好快。
突然,一陣腳步聲,由遠而近的靠近。天呀,我年紀還小,我不要被抓去關呀~~
原來是老板呀,呼~我可是有帶錢的,不怕。
老板開口就問了「少年家,喜歡哪一本呀,買二本還打折喔。」
正直剛毅的我,馬上應了老板「上面不是未滿十八歲不可以購買嗎?」心裡想說,老板你完蛋了,看我叫警察抓你!
老板拍拍我的肩,說了「少年家,你不會買回去等到十八歲再看喔~~~~」
我自己是有類似的想法
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
有興趣也一起來討論喔
http://ivan.us.to/gblog/archive/?weblog=1&archive=0000031
這個嘛, *每個單元攻略的都是不同的角色* 跟現在的情況好像也差不到哪裡去....
只是民國之後政府才規定一夫一妻制, 要不然現在應該是 *能者多勞* 的一夫 N 妻制 XD
啊, 像我這麼正直上進有為的好青年, 為什麼都沒有受害者送上門來呢? :~~~
睡大,你不能挑年紀不夠大的喔。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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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剛剛稍微查了一下資料,這整個方法是「行政命令」,然後主要是一些婦女團體跟那個什麼評議會(董事長叫曾蔡美佐)
搞出來的。
相關條文主要是根據兒童福利法定出來的,可是不知道那些評議會的人後來又搞了一個逾越限制級(這是刑法中有規定的)來當作訴求幹嘛。
然後呢,我跑去那個平抑基金會的網頁想要知道這個基金會的成員有誰居然查不到耶!後來還是靠何春蕤(他被告就是被這個基金會告)網頁上才知道有曾蔡美佐、尤英夫這些人。
由 Keric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4 09:41 PM淫獸是輔導級...這簡直是....觸手迷的王道啊(笑)
我個人也很贊同這種低度限制(還是別種形容法)的觀點,尤其在網路世界裡
實在很難說P2P軟體的程式設計師一開始真的就知道那玩意會這麼紅火,以至於政府看不過眼抓起來打屁股,可是過多的限制,難保軟體的開發不會就這樣停滯不前
什麼事情只要一單向度起來,總會變成危險的東西
由 waylim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4 01:09 AM其實觸手類型的不只淫獸系列而已, 不過淫獸系列應該名列開山祖師了,
而且對歐美所謂的 love machine 有 *啟蒙* 的效果呢....
至於觸手衍生的系列還有幾部不錯的, 像是.....
咦? 地方好像不太對, Jedi blog 在網頁分級上應該是 *普通級* 才對啊...
節制節制.... :P
由 slzzp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4 04:35 AM搞不好那群笨蛋認為
淫獸學園裡面的女孩
沒有露三點阿阿阿阿
因為都被觸手遮住了
所以他是純輔導級阿
搞不好以後媽媽會對小孩說:
孩子,小叮噹是兒童不宜的卡通,
乖,媽媽租淫獸學園給你看歐......
下面的才叫利害耶,淫魔居然是普遍級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766
小叮噹大魔境>>限制級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76
小叮噹大雄的恐龍>>普遍級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34477
淫獸學園>>輔導級
輔導級有
電腦淫魔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1517
聖戰天使 (淫獸聖戰)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1504
淫獸教師1-3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406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3249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42605
淫魔大都市1-3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65994
普遍級有
荒淫婦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93
淫魔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20746
殘酷姦殺案(殺人者死)
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7692
資料出處
網址http://www.inform.gov.tw/
→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廣播電視事業服務→錄影節目查詢系統(左邊中間)
查詢
小叮噹是限制級有一個很簡單的解釋:因為那是民國85年分類的,那個時候出版法還沒廢止。我覺得很奇怪,當看到「小叮噹」一詞的時候,大家不會聯想到那是許久以前的東西嗎?現在它已經被「正名」為「多啦A夢」了。所以說,整件事光看時間點,就能知道這和即將要實施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一點關係也沒有。
由 fauzty 發表於 November 28, 2004 05:26 AM那些有色動漫不說,言情小說只要有兩句描寫那件事的,就都列入限制級了啦!那麼...國中小女生們的夢幻就破滅啦...港漫也都因為暴力列為限了說...恐怖小說和漫畫也因為恐怖所以列限...什麼?!萬一我心愛的陰陽師第六級因此變成限制級怎麼辦?!這樣我要再等3個月才能買啊啊...限制的太誇張了吧...幹嘛不跟電影一樣分四級呢...到時候書店和租書店都倒了看台灣以後誰看書...
由 SEAT 發表於 November 29, 2004 09:28 PM剛才跑去傻呼嚕逛了一下,在這個討論串裡
http://www.sac.idv.tw/~ishtar/phpBB2/viewtopic.php?t=1199
有人貼了這麼一個連結,很令人懷念的「來自魔界」其中一話的內容…
http://home.kimo.com.tw/nightblade001/Html/Life_Will_Find_The_Way.html
話說我突然想起,打從以前就得常常翻所謂限制級漫畫,研究人體畫法啊…!現在禁光光了,以後上哪找參考資料…?OTZ
還是叫他們先查禁健教課本好了,描繪性器官,所以要等上大學以後才能學這一課……=_=#
我很討厭政府(無論藍或綠)的原因之一, 就是一昧的打壓消滅政府認為不應該存在的東西,
像是色情 電玩 暴力 黑道.... etc
從以前到現在, 這些都沒有消失過, 就只有現在偉大的政府很天真的想要清除掉, 真的是頭殼壞去....
日本在這一方面就做得不錯, 用法律限定一定的範圍讓這些行業得以生存, 而不是像現在的台灣到處流竄還搞得人心惶惶的,
而且某種程度來說, 這也是一個可以經營獲利的龐大市場, 偉大政府窮得在土匪窮苦人民的同時, 怎麼沒有好好考慮這方面的經營策略?
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index.html
話說昨天才去台中的漫畫屋繞了幾圈,跟友人討論的結果是…
這個法規還真是歧視同性戀,就算是純情的作品也能歸到限制級是怎樣…=_=#
看到「來自魔界」中的那個短篇
才發現原來這整件事情就是
華氏451度(作者:雷‧布萊貝利)
(﹝Fahrenheit 451﹞Auther:Ray Bradbury)
的現實版本啊
hmm...所以評議會的下個動作就是成立「消防隊」囉
啊~~能在有生之年看到「火蜥蜴」似乎也挺不錯的啊
--
hmm...所以應該去找電影來看的~~楚浮楚浮~~
聽說分級法是為了給書評會賺錢呢...
因為每評一本書,她們就有錢可以拿,
以前都沒人拿書給她們評,
有了這個法以後,
大家都要拿書給他評,
而且還會塞錢讓她們不要限制級的...
to SEAT:
你可以看看這篇…
http://www.maillist.com.tw/maillist/file/yamyoukan/20041205171756.html
「尤其18禁的LOGO標示近日已被基金會拿去註冊,使用者必須付費,否則就是侵權,這個註冊的舉動已使採用這個LOGO設計十八禁貼紙的廠商必須全面回收貼紙,其中心態為何,不言可喻。」
也就是 http://203.69.69.28/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2046716
由 Jedi 發表於 December 7, 2004 07:42 PM不是這樣的。
大魔境在新聞局的紙本存檔表格裏,是普遍級;連新聞局的人也不知道為什麼在網頁上變成了限制級。這個狀況目前已更正。
總之,這也暴露了新聞局內部處理文件可能發生的瑕疵,也就是說不能輕易相信新聞局公布的資訊都是真的(?)
由 Jedi 發表於 December 13, 2004 08:38 PM出版品評議基金會都公開說了,完整的限制級書單,要到12月底才會公佈。
先抓犯法的,再公佈什麼會犯法,他們真有一套啊…
◆ 行憲紀念日--我愛讀書.讓書自由
時 間:12/25 (六) 13:00-16:30
地 點:二二八紀念公園露天音樂台
活動網頁: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1225.html
希望大家能在十二月二十五日當天下午一點,到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來,一起了解「分級辦法」的問題所在,另外請所有與會者每人攜帶一本書,我們準備了精美的書籤贈送大家。讓我們堅持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大聲說出:「我愛讀書,讓書自由」!
希望各業界、創作者、讀者、網友、動漫同好等等能一同動員起來,呼朋引伴一起來參加我們的行動!
參加者請準備:自製的布條或小標語牌
帶一本你喜歡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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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宣傳網址: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1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