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這些故事也就是我的人生,你得透過這些故事纔能瞭解我……
就跟多數的平凡人一樣,我自己身上也同樣有著不少傳奇故事,有些故事應該是相當獨特的經歷,也大幅地影響了成長中的我,而造就了我現在的模樣。的確,要瞭解現在的我,就得先知道這些發生在我周遭的故事,然後纔能明白為什麼我會在現在的位置上寫這些東西、做這些事。
當然我的故事沒有像《大智若魚》裏的那般奇幻,不過可能也不是每一則都是千真萬確、未經誇大的。在我有記憶的部分,我的故事自然會盡量以真實的回憶來寫;不過有一些涉及上一代的故事,多半是在我年幼之時由家人所陳述的,也就難以考證其真偽。這些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或者不是在我有記憶之後纔發生的故事,我姑且述之,諸位朋友也就不妨姑且聽之。
家世
在這個小小的國家裏,總是有人在分化跟靠邊站;不管怎麼分,我總是覺得格格不入,沒有甚麼歸屬感或認同感,也從來搞不懂這樣子到底有甚麼意義。追根究底,是跟我的身世有關吧。
我爺爺是福建惠安人,民國三十六年(西元一九四七年)的時候搭船渡海來台,定居台中;我大伯在福建出生,而我爸爸(排行老二)則是在台中出生的。無疑地,我不算是那種明、清朝就來台灣(把原住民趕到山上)墾荒開發的所謂「本省台灣人」,不過我也不知道我爺爺所說的閩南語跟台語有甚麼不一樣。我小時候完全不懂台語,就算是現在也還是祇能勉強聽懂一些、說一點。另一方面,我也不能算是那種民國三十八年(西元一九四九年)隨政府軍來臺、所謂的「外省人」。
我媽媽則是花蓮人,我媽媽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四人都是被領養的,因此再往上追溯血緣都不明,或許我有部分阿美族的血統,所以輪廓比尋常人略深一點兒,不過總之不可考,就算有也是聯考不能因此加分的那種程度。
總之,住在花蓮的母親與住在台中的父親在自由戀愛、六次約會之後結婚了(他們的蜜月旅行是到台北看全國科展……),定居彰化鄉下的小鎮,之後我在台南出生,住在台南大舅家到一歲多後,纔回到彰化。高中三年我住在彰化市,那是從我家搭公車要一個小時纔會到的地方(而且晚上九點之後,就沒有離開我故鄉的公車班次了),大學前三年住在台中,大四實習後至今住在台北市。我的叔伯姨舅輩散居台灣各地,三重、板橋、樹林、台中、員林、台南、花蓮,沒有一處我特別熟悉,也沒有一處有我非久居不可的理由。
出生
回到民國六零年代,就連我的出生也有必須交代的故事。
我的父親對親人的愛是相當特別的。他對於我、我的弟弟妹妹、以及我的母親的愛都是無可比擬的。在我的父母剛結婚時,父親即已明白,帶小孩無論如何都是非常艱辛的一件事,於是他向我的母親提議不要生小孩,原因是怕我母親太勞累。這個想法他幾乎始終沒有改變,即便在我跟弟弟、妹妹先後出生,無論他對我以及我弟弟妹妹的愛有多麼深遠,他仍然覺得不要生小孩會比較好(不過他並不會後悔我們的出生)。那麼我又為什麼會出生呢?
印象之中,這件事情是我母親對我說的。當年,母親曾經懷孕而又墮胎過,那是我未來到世上的哥哥或姊姊(也許她這樣子是比較幸福的);後來母親想要有小孩的心情越來越強烈,她當時覺得我父親的提議或許祇是玩笑話,於是她利用某次父親的長時出差歸來,謊報安全期,而懷了我。
於是我出生了。
我出生之後,父親也覺得我很可愛,然後她們覺得祇有一個小孩的話,小孩會很孤單,便計畫再生一胎來陪伴我。兩年後的冬天,我弟弟出生了。
弟弟從出生開始,便受到了無數的苦難。我媽媽在懷我弟弟的時候感冒,鎮上某醫院的婦產科醫師開了感冒藥給我媽;我弟弟出生時缺氧,有嚴重的智力障礙、語言障礙跟肢體障礙,他先天罹患隱睪症,沒有鼻淚管(因此眼睛總是不斷化膿,需要每天清理),髖關節接合不良,全身半邊肌肉較發達(因此後來脊椎傾斜加旋轉達六十多度),他的狀況後來由彰化基督教醫院的趙文崇醫師診斷為「魯賓斯坦症候群 (Rubinstein-Taybi Syndrome) 」,是一種罕見的症候群,其病因不明。後來他還經歷細菌性腦膜炎而存活下來,之後又因學校老師的體罰而失明。父母為了我弟弟幾乎跑遍了台灣各大醫院,家中的掛號證堆滿整個櫃子。
我父母一度懷疑是基因出了問題,於是他們因恐懼而不敢再生任何小孩。多年後,母親在鎮內遇到了另一位女士,那位女士懷孕的時候也跟我母親找了同樣的婦產科醫師,同樣也是懷孕期間感冒,同樣的婦產科醫師開了同樣的感冒藥,生出來的小孩有著同樣的症狀。不同的是,那位女士的小孩已經往生多年。那位婦產科醫師呢?據說後來他吸毒自殺了,而那間醫院現在也已經倒閉了,建築物就在某學校附近,形同鬼屋。
過了幾年,在確定弟弟的情況與基因無關後,母親又一次地想要再生小孩,於是故技重施,小我八歲的妹妹誕生了。
就這麼又經過了好多年,家裏三個小孩各有各的麻煩、各有各的難帶之處,母親終於相信了父親當初說的話是認真的。於是在我也結婚之後,他們一起鼓勵我不要生小孩。當然,我們也不打算生。某一年我生日的時候,母親寄給我一封信,信中提到:
……唯一遺憾的是:我們沒能獲得你的允許就把你生下來……
或許如果我有選擇的機會的話,即便現在有如此深愛的妻子與家人,我還是會選擇不要被生下來,但是這一切我沒有絲毫後悔。
身分證
幾次跟身分證有關的經驗,讓我對於這個國家的政府機關失去了信心及信任,也讓我對於某些自以為公正的人(例如某站的帳管,嗯……)感到可悲。
這段故事要從我中學的時候說起。我中學的時候,父親替我去郵局開了戶,存了一筆定存;父親向來有查帳、對帳的好習慣,所以在他檢查是否有利息轉入戶頭的時候,意外地發現整筆錢不翼而飛!
經過一番追查之後,發現我的身分證字號跟別人重複了!於是我的帳戶資料跟另一位比我早出生的林先生的帳戶資料被電腦系統搞混,我的錢就跑到他那邊去了。這件事的後續就是我換了一個身分證字號,然後錢也都回來了。所以啊,下次再有人主張身分證字號不可能變更時,這個人絕對沒有認清社會真相。
到了今年,政府開始推動要更換身分證,於是父親按著戶政事務所的通知,將父親、母親、弟弟、妹妹四人的身分證舊證及新的照片繳交到戶政事務所(我跟我太太則因故沒有,那是另一個故事了),準備換領新證。
新證領取的時候,必須要本人親自領取,於是父親帶著弟弟去領取弟弟的身分證。
不料戶政事務所的行政人員看著我弟弟,堅持說我弟弟不能夠領取身分證,並且叫我爸爸要去幫我弟弟聲告禁治產及無行為能力,於是做好的新證就扣住不發。說實話,我從來不知道戶政事務所的行政人員有權利可以做出這種判斷及決定,再加上先前的指紋事件,讓我徹底地無法相信這個政府是為民福利的政府。
統一發票
我的運氣似乎也從來沒有太好過,尤其沒有偏財運。
印象很深刻的是大學時代,有一次我在對統一發票,那個時候是一次對兩個月的,於是我手上握著兩、三百張統一發票,一張一張地對。這兩百多張統一發票中,一張也沒有中獎,這似乎是很稀疏平常的事,不過我卻發現有三十二張發票,是最後一碼差一(就是加一或減一)就會中獎的,而且甚至會是參獎!
從此我就明白了我沒有這種運氣,於是我也就不再對統一發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