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戶籍法第一章第八條 (國民身分證之請領) 指出,
基本上在台灣這個地方,強制保險的全民健保隱私資料都會外洩了,實在沒有理由相信全民指紋資料庫一旦經建檔後,就能安穩地不被有心人士竊用。今天我的指紋如果被登錄到資料庫裏,而這個資料庫不幸被外洩了,那麼任何一個有組織的犯罪集團,就可以偽造我的指紋,刻意遺留在犯案現場;偏偏人們又被教育成奉指紋為圭臬而不探究真相,當下我就成了犯案兇手、百口莫辯。
基於這個原因,所以當我要聽從戶政事務所辦事人員的指示,在領取身份證的單據上簽好名字後,我拒絕按捺指紋。於是戶政事務所的公務員翻出了上述的法規給我看,說明祇要是本人親自領取身份證,就一定要按捺指紋;否則她們就不能發放身份證給我了。
補充說明一下,當時我太太因為少了一張照片(換發身份證需要三張照片)而寫了委託書,請我父親之後代為申請身份證換發;於是我們想到,這麼一來我太太本人就不會來領取新的身份證,而是由我父親代領,戶政事務所豈不是無法取得我太太的指紋?
想到這一點,於是我就詢問戶政事務所,「如果我請我爸爸幫我領身份證,是不是就可以不要按捺指紋?」對方回答「對,但是妳已經簽好領取單據了。」
同時,由於辦理結婚登記以及更換我的身份證這個手續,已經耗費了整整兩個小時(還沒開始處理我太太的新身份證呢,真不曉得為什麼可以有這樣的行政效率),而我跟太太還要在下午兩點前趕到竹北(那是另一個故事了),所以我就在這樣的環境逼迫下,含悲按捺了指紋。
之後,有朋友安慰我說,「反正妳當兵的時候還會再被取一次。」想一想也是,活在沒啥人權的國家就是祇好認命(不然就該揭竿起義了)。
不過我想我還是要很悲壯地,以一人之不幸換來教訓拯救眾人:申請新/補/換發身份證時,請無論如何多帶一個人去(叫她也記得帶身份證跟印章),然後當場填寫委託書,叫她幫妳代領身份證。這麼一來妳纔能夠捍衛妳飽受欺凌試圖從國家暴力中倖存的隱私權。
由 Jedi 於 November 19, 2004 12:46 AM 所發表印象中很久以前有看到一篇文章是說, 兵役體檢的時候取指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不過到現在有沒有編出這個法源/法條就不確定了....
兵役法有很多問題啊……
記得我以前有提過,兵役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其實就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規定了。
但是隨後又看到民國 88 年 10 月 1 日,司法院釋字第490號的大法官釋憲,就是有辦法這樣拗,大概就知道爭取這種基本人權,要嘛就會曠日廢時,要嘛就是毫無希望了。
由 Jedi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4 10:35 AM印象中,要「偽造指紋」好像在現階段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Jedi所言:"任何一個有組織的犯罪集團,就可以偽造我的指紋,刻意遺留在犯案現場;"也許在未來有可能,但以現在的技術而言,一般的犯罪組織應該都是作不到的。
不過這篇文章的訴求與目的並不在此就是了 :)
由 PipperL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4 12:42 PM科技進步和隱私權在某些方面是一種trade-off
手機越進步別人就越能掌握你的行蹤
網路應用越方便你洩漏資料的機會就越大
指紋辨識?
是為了方便?
還是為了控制你?
一般詐欺單位可能無法拿來犯罪
但或許更高(最高?)的層級就不一定了
記得在美國這條法律遭到極大的反擊
因為有了指紋資料庫
人就真的沒有隱私可言了
如果台灣要硬幹
我絕對不守法
在手上噴過完稿膠之後再去戶政事務所…XDXDXD
(乾掉的白膠或保麗龍膠亦可…= =+)
記得Frank.W.Abagnale在他寫的書裡提過,關於利用視網膜來建立防偽系統的問題。
真的是越安全就越危險啊…
在網上申請些什麼服務,有時會叫你填個人資料,甚至身份證字號和電話必填,於是我就不停的偽造資料。
接著我又想到,應該會有人跟我一樣,為了不透露真實資料而開始偽造,然後就有人為了防偽而想盡各種手法來應對…這會變成無限循環吧?
...之後,有朋友安慰我說,「反正妳當兵的時候還會再被取一次。」想一想也是,活在沒啥人權的國家就是祇好認命(不然就該揭竿起義了)。小心被阿扁指為柔性政變哦.(笑) 以前以為刑法100條之一被廢了,言論自由可以提昇, 現在才發現阿扁真是聰明,也可以反過來用,反正說說而已, 大家不要太認真. 由 jacklo 發表於 November 21, 2004 08:23 AM
好像是四天前的新聞,一位小姐的身分證遺失之後(忘記是被偷還是掉了) 就被拿去申請信用卡然後向銀行借貸,檢調單位到她家要逮人,這樣的事情發生了二次,讓那位小姐相當苦惱...
所以不用等未來犯罪集團偷用你的指紋,把你身分證盜用就可以煩你煩到想跳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