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生
人生中最快樂的事,莫過於有人付錢給妳,拜託妳做一些妳自己本來就很想做的事。這也是禮運大同篇所謂的「人盡其才」。
我自己做事憑的大概也就是一個「爽」字,讀書也是讀爽的,工作也是做爽的。也許有人會用甚麼草莓世代還是蘋果世代的標籤來貼,但是其實我覺得我不一樣;我是那種「妳對我有情,我就對妳有義」的人,當一堆企業主唸著員工應該要展現忠誠度的時候,台灣的企業其實正面臨著忠誠度危機。當老闆把員工當耗材的時候,我很難瞭解為什麼員工要效忠、要鞠躬盡瘁、要死而後已、要捨身為公司。
別跟我說甚麼要喫得起苦。我可是有過那種每天祇能花新台幣八元的日子,也曾經工作到一整個星期祇睡兩、三小時。我當然是盡心盡力的那種人,但是前提是妳要讓我信服,我這麼做是值得的。
把話題扯回來,所以我喜歡獨立接案。也許這樣很難餵飽自己,但是至少我活得很快樂很充實,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滿歡愉。
扯遠了,我祇是在抱怨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