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3
自主學習新體驗:
部落格、維基百科、源料與 CC
學習的過程
- 取得資訊來源: Google
- 反芻與沈澱: Blog, Wikipedia, Feed, CC
- 教學相長: Yahoo!, MIT OCW
概要
Blog: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 甚麼是部落格 (Blog) ?
- 如何利用部落格?
- 部落格倫理
- 回顧部落格
Wikipedia: 融入集體的思考
- 甚麼是圍紀 (Wiki) ?
- 如何利用維基百科 (Wikipedia) ?
- 回顧圍紀
Feed: 邁向資訊負荷的極限
- 從 RSS 談源料 (Feed)
- 如何利用源料?
- 源料何處尋?
CC: 面對法律的妥協
- 現世的困境與解決方案
- 一致特性
- 三個維度
- 四種要素
- 六樣授權
細說從頭
Web Log
- 機械式的紀錄
- 網頁伺服器的存取資訊
- 常用於除錯與統計
Weblog
- BBS 個人板
- 明日報個人新聞台
- jorn barger 在 1997 年底提出來的
- Weblog 指的是 Web 格式的個人 Log (日誌),跟 Web Log 不同
Blog 做為一種生活態度
- 把「在網路上書寫」回歸生活中的基本使用
- 資料的搜集與整理
- 記載、內省及分享
如何利用部落格?
記錄
- 公告
- 筆記
- 摘錄其他網頁的精彩內容
- 就算是無關緊要的事情也可以
建立人脈
- 解決自己的困難,也幫助別人解決困難
-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遠眺
安全顧慮
- 但是要注意敏感的資料
- 公私要分明
- 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部落格倫理
- rebecca: Weblog Ethics
- 1. 祇發表連妳自己都深信不疑的事實。
- 2. 如果妳所參照的材料能夠在線上找到的話,務必在參照處加以連結。
- 3. 公開訂正任何不當的資訊。
- 4. 撰寫任何文章時均應謹慎,盡量避免日後更改;妳可以補增,但絕對不要重寫或刪除任何東西。
- 5. 揭露任何可能的利益衝突。
- 6. 特別註明可疑或偏頗的資訊來源。
refine Blog
以作者為中心
- 討論區 (如 phpBB) 以主題為中心
- 圍紀 (Wiki) 以建立脈絡為目的
著重於內容
- 資料的蒐集、消化、整理及呈現
- 由工具的進化導致生活習慣的演變
是一種生活態度
- 並非特定軟體或系統的稱呼
-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 看見自己的機會
「圍紀」又是啥?
Wiki
- WorldWideWeb 的最原始概念:由超鏈結文字緊密相連的網絡
- WikiWikiWeb 的簡稱
- 夏威夷土話裡的「快」
Wiki 的哲學
- 任何頁面都有其專屬的名稱
- 頁面間的關聯性是動態的
- 真理越辯越明
- 凡事都有迅速的作法
Wiki 的適用對象
- 一群人一起寫東西
- 人數夠多纔能互補長短
- 這些人要有交集 ─ 語境至上原則
如何利用維基百科?
讀
- 甚麼都有,甚麼都不奇怪的百科全書
- 調和世代交替與代溝的橋樑
- 祇有事實,沒有真理
refine Wiki
以脈絡為目的
- 部落格 (Blog) 以作者為中心
- 討論區 (如 phpBB) 以主題為中心
著重於關聯
- 自由鏈結的節點分佈
- 由工具的進化導致思考模式的推移
- 減低規劃樣式及預先準備內容所帶來的不便
講求多人合作
- 任何人都可以修改
- 任何修改都可以回溯
- 任何版本都可以比對
是一種思考模式
- 並非特定軟體或系統的稱呼
- 字典、文件、常見問答集、知識庫
- 先有概念纔有闡釋
一點也不簡單的 RSS
RSS?
- Really Simple Syndicate
- RDF Site Summary
- Rich Site Summary
Feed!
- RDF (RSS 1.0)
- RSS 2.0
- Atom
RSS 的宗旨
- 徹底與視覺效果剝離的資訊
- 結構清晰的內容
- 整齊畫一的詮釋資料欄位
如何利用源料?
閱讀器
- FeedDemon (Windows)
- NetNewsWire (Mac)
- My Yahoo! (Web)
- Google Feed Reader (Web)
源料何處尋?
- 善用源料閱讀器的自動發掘功能
- 源料搜尋引擎
- 訂閱標籤 (Tag)
CC
CC 的來由
- 混血:取樣與重混的文化
- 科技的演變創造了更多交流的可能
- 惡意的態度與純然利益導向的團體,阻礙了智慧的傳遞
- 要同時解決人的問題、法律的問題以及科技的問題
- 2001 年,史丹福大學法律系教授 Lawrence Lessig 等人創立了 Creative Commons
- 2003 年,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展開了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計畫
CC 的一致特性
- 不喪失著作權
- 表達善意
- 預先釋出部分權利予不特定的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