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12,6
若假設所有廠牌均有相同考量價值,以每個(等效)壓縮頻道數有多少廠牌可提供產品來檢視,可以發現從整體 2~24 的(等效)壓縮頻道數範圍間,主要分布集中在 6~16 4~16 個(等效)壓縮頻道這個區間,因此可考量定義「頻道數 ≦ 6 為低階數位式助聽器」(累積廠牌數合計為 37)、「頻道數 ≧ 15 為高階數位式助聽器」(累積廠牌數合計為 34)、「頻道數介於 7 至 14 為中階數位式助聽器」(累積廠牌數合計為 58),如此在整體助聽器的市場上,最多型號屬於中階、次多為低階、高階較少,且高、低兩種等級的助聽器分布也不會太懸殊。
另外可能的思考方向是去定義助聽器各種額外的附加功能,用附加功能的效益或運用情況來判別助聽器產品等級,但這種方式必須謹慎訂出眾人信服的標準,而且也將無法憑著規格文件來判別助聽器產品等級,需要大量運用標準化的實驗室測量手段。對於政策制定來說,沒有所謂一定最好的方法,每個方法都有其執行成本、實務意義;決定這些事情仍然要靠利害關係者的共同參與,不是只用學術觀點、專業人員觀點、行政觀點、使用者觀點、社會福利觀點、公益觀點等其中任何一種所能決斷。因此本系列到最後也只能提出資料整理的結果,沒辦法取代各方溝通產生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