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打鍵盤] 如果部落客沒有做部落客的事

上個月,「網路與書」出版了一本叫當如果遇上部落格 If...Blog...的書,其中第 17 頁到第 25 頁的那一篇如果部落客沒有做部落客的事是我寫的。照理來說,我應該在這本書上市的時候就來部落格,不過因為總總因緣際會,我一直到上個星期纔拿到這本書,而我又不想要在還沒讀完這本書前,就貿然寫些甚麼,所以,嗯,就是這樣。

這本書是該出版社 Hermes 系列的第五本書, Hermes 這個意象用在部落格上很有趣,因為在希臘神話中, Ἑρμῆς 是辯論、文學、詩人之神,是度量與測量之神,是創作發明、說謊者與盜賊狡詐之神,同時還是牧羊人、牧牛人、商業貿易與運動員之神。我覺得在某些方面來說, Ἑρμῆς 很可以是部落格之神,這一點相信運動員 Schee 必然不會反對(笑)。

回過頭來講這本書。這是一本……還蠻奇怪的書……。在編輯來邀稿的時候,我一度感到惶恐與焦慮,因為我其實不知道這本書的編輯企畫到底是甚麼,我沒辦法確定自己寫出來的東西,跟這本書的調性、筆觸、堅守的信念,是否吻合或一致。不過在我拿到這本書之後,心中鬆了一口氣,因為這本書根本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書的前半部叫「 If... 」,清一色是以「如果」的口吻,讓一些部落客們自由發揮,很巧妙地達到了各說各話但是其實自然又產生延續跟交集;後半部則是「 Blog... 」,延續前面的「如果」,用一種略帶妄想而又尋求踏實的步履,如蜻蜓點水般地帶到偏技術面的議題。這一切,雜亂但是有序;找不到開始也找不到結束,但是卻又是隨手一翻都可以起步,要說他正巧反映了部落格(的光明面,黑暗面還有次文化……就別強求了)的樣貌,也是挺貼切的。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妳想認真嚴肅地去從這本書「獲得」些甚麼,那可能有困難,因為這一切本來就不是這麼拘束的一回事。部落格是很隨意的、很自在的一回事。反之,如果妳想要輕鬆地、不帶負擔地去「參與」這本書,或許會是個有趣的即知即行:
串聯 If...Blog...

喔,對了,我寫的那一篇,全文在此,跟這個部落格上所有其他的內容採一樣的授權方式釋出:

如果部落客沒有做部落客的事

西元兩千年,當大小企業(尤其是金融業)正忙著應付「千禧蟲」,默默無聞的使用者大眾紛紛架設起自己的「烘焙機」 (HomePage) ,弄個漂漂亮亮的「進站畫面」,再加上跑馬燈、計數器、背景音樂跟閃爍文字,好不花枝招展。一夕之間,連街頭巷尾賣雞排擺地攤的,都有了自己的網站;人人遞出來的名片上,總少不了附庸風雅的個人網站/首頁/家頁。那個年代啊,誰要是沒有自己做過首頁、沒有個人網站,就算是遜掉了。轉眼已是二零零六年,時下早已不興這一套,難得可以挖出來的幾個「個人首頁」,樣貌跟內容也和四年前沒太大差別,久無更新維護。這些網站已死,但是當年這些網站背後的那些熱情自負,可沒跟著邁入時光洪流不復返,因為部落格興起了。

部落格誕生於九零年代初期,約莫是有全球資訊網 (WWW) 的時候就有它,可是一直到了二零零二年之後,「部落格」 (Blog) 這個字眼纔逐漸廣為人知。這是因為經歷了將近十年的發展,部落格的工具終於演化到夠簡單、夠好用,讓從事部落格的這些人⸺也就是「部落客」 (Blogger) ⸺能專注在「部落格」上。這個先發後至的部落格到底跟所謂的個人網站有甚麼不同呢?乍看之下其實每個部落格就跟當年的個人網站是一樣的東西,充其量祇是發表、張貼、管理的工具有所不同罷了;然而工具的差異並不是真正的差別,但是由於使用不同工具所帶來的影響,卻造成了兩者本質上的不同。

這個差異到底是甚麼呢?二零零二年時,梅格‧奧莉韓 (Meg Hourihan) 在我們部落格時所做的事中率先提到,並不是因為我們撰寫了甚麼內容纔成為部落客,而是在於我們如何實踐這整個歷程⸺我們如何將自己的價值觀與審美觀形成一套方法,並按照這套方法組織各樣資訊,再發表出來以跟更多人分享,這纔讓部落格如此獨特、讓我們成為時時部落格的部落客。由於工具的演進,部落客得以逃離死寂的網頁,盡情享受部落格的過程。「部落格」的「部落」二字暗示著其已脫離個人單打獨鬥,是種集體串聯與發散的活動,至於「格」則更是部落格的重點;翻開字典,「格」一個字就具備了匡正、匹敵、阻止、擊殺、窮究、到達、感通等多種不同的意涵,每一種也都可以是「部落格」的實際行動,於是有人以部落格諫言,有人以部落格運動,也有人以部落格「格物致知」、窮究蘊含於萬物中的大道理。

由於部落格的法門並非呆板不變的成法,每個部落客都有無上的自主權,可以決定自己的部落格要遵循怎樣的法則運行,因此在不同環境背景下,自然而然會衍生出大異其趣的部落格文化。網路的確打破了固有的藩籬,但終究離不開人的聚散;社會有多複雜,網路的複雜程度就祇會過之而無不及。部落格便是「人」在網路世界中的完整投影,也帶上了「人」的多元,於是我們不禁想問,時至今日,當部落格在這個島嶼上扎根發芽,伸展出來的又是何等姿態?

部落格早年在台灣留下最大規模的痕跡,大概要算上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吧。那是五年前,成千上萬的人們連聽都沒聽過「部落格」的時候,就已經在部落格了。個人新聞台無論在設計或概念上,都包裝成文藝報紙,興盛的乃是副刊文化,舉凡旅遊文學、新詩、散文、新世代小說等諸多所謂「網路文學」中的次文類,皆是當時常見的部落格內容。部落格此時是文藝青年的圖騰,也祇有文藝青年纔負擔得起這份悠哉。

正所謂成也系統、敗也系統,明日報的部落格系統吸引了多少使用者捨棄純手工的個人網頁,隨著達康 (.COM) 泡沫一度成長到驚人的數字,數年後卻因為主機多次搬遷、停機等事故,破壞了那份烏托邦似的氛圍,使用者竟流失殆盡,餘下不及十之一二。科技層面的變動對人心意志的影響之大,可見一斑。

二零零三年,隨著【活字印刷術】(Movable Type) 與【文字出版】 (WordPress) 兩套部落格系統的成功,「部落格系統」成了黑客 (Hacker) 與技客 (Geek) 練功的最愛;開放源碼社群中,一年間竟冒出了數十個部落格系統的開發專案,黑客與技客的社群網站亦先後提供使用者部落格的服務。到了二零零五年,在台灣的網際網路提供商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 與內容提供商 (Content Provider, CP) 終於抵抗不了這波浪潮,紛紛搖身變為部落格服務提供商 (Blog Service Provider, BSP) ;至此,台灣的部落格環境終於邁入了平穩堪用的境地。

部落格在這一波東山再起中,已經跟從前迥然不同。首先,隨著新聞媒體的平民化甚至是綜藝節目化,新聞寫作的「信、達、雅」不再如同從前一般嚴苛,草根媒體興起了。許多人發現自己不但能提供主流媒體所難以觸及的資訊,而且供稿品質甚至不會比較差!於是部落格成為實踐草根媒體最直接的手法,也成為社運團體日漸倚重的兵器。

就在這個時候,社會上為數眾多的另一群人⸺巫師口中的麻瓜使用者⸺開始接觸到這些經過華麗包裝的部落格。這些部落格的新居民思緒簡單但不單純,甚麼技客夾槓啊、串連運動的對他們來說絲毫不重要,能夠「所見即所得」纔是他們關切的重心。單純的文字再也滿足不了部落客,多媒體的感官體驗成為新趨勢。於是我們看到了線上相簿與圖片部落格 (Photolog) 的結合、影音上傳服務與多媒體部落格的結合、行動部落格 (Moblog) 、播客 (Podcasting) 、網頁二維條碼 (QR Code) 乃至於各種千奇百怪的應用方式,無一不是在這種刺激下所誕生的新玩法。

同時就內容來說,部落格也脫離了文藝青年或平民記者的型態,取而代之的是小員工跟小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這些人在辦公室裡會玩的把戲,像是轉寄信、連鎖信乃至於 MSN 大頭照,就這麼原封不動地給搬到部落格再上演一遍。撇開斷頭轉載不談,當媒體捧出來的「部落格天后」其實是因為 MSN (而不是部落格)走紅、當文藝中年們(也就是當年自詡為文藝青年、而如今已成為中年上班族的這些人)玩起了小圈圈點名遊戲、當「網摘」取代了主題深入報導甚至成為新興工作項目時,或許有人會開始低頭沈思:部落客們仍然還在部落格嗎?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部落格的精神在於其過程,不能祇看生產出來的內容;而且部落格正是要讓人人都可以在網路上「做自己」,也就是說沒有人可以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在別人的部落格上。部落格既然是每個人在網路世界中的完整投影,又讓人人都得以進入網路世界,顯而易見地真實世界中的人口比例也將於虛擬世界再現。真實世界中如果有很多人相信連鎖信這一套,那麼連鎖信就會在部落格出現;真實世界中如果多數人祇想速食吸收各種資訊,那麼網摘就會成為風潮。只不過在這同時,任何擇善固執、憤世嫉俗的部落格也不會就此被埋沒,因為任何一個部落格,都是為了要滿足其部落客所誕生。

我們很難設想如果這一切沒有發生的話會怎樣,一如我們難以設想如果今日世界沒有電力的話又會如何,因為部落格滿足的是生物本能⸺企圖證明自己存在的本能,是當科技夠先進、工具夠容易時,必然會發生的事。部落格至今早已超越了「網誌」的界線,打開電視妳甚至可以看到名為「詩人部落格」、「 IQ 部落格」的節目,每天都有更多的人開始部落格,無論他們是否有所自覺,無一不是在實踐這番歷程。

不僅僅是整理資訊的那個「方法」,就連怎樣的訊息算得上「資訊」以及表達的「手法」,也是因人而異;這眾多差異的交互作用,共同構成了部落格圈 (Blogosphere) ,而驅動這個世界運作的道理,並不會是妳或我或任何一個人所能設想週到或全然理解的。這就好像宗教百百種,干涉甚至批評別人的信仰,不但沒有意義,更是失禮的行為;批評別人的部落格怎麼個不是,多少也是侵犯了其他部落客的信仰吧。

正因為部落格是這麼樣的一種信仰、是能徹底影響一個人的生活態度,所以直到部落客不再部落格前,部落客將永遠都是實踐自身價值觀的部落客。也唯有當妳成為部落客、實際去部落格時,纔有機會體驗到箇中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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